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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徵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公告

一、 徵選缺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1名(視用人單位需要,擇優備取人員2名,自徵選錄取公告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二、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如具碩士以上畢業者,仍需以大學畢業之薪級敘薪,未來本校薪級表整併,亦將整併入大學畢業薪級欄內支薪),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2.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具良好溝通協調、判斷分析能力

3. 熟悉基本文書、統計、簡報等軟體工具

4. 熟悉專案軟體工具及具備專案管理能力及經驗者佳

5.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 工作項目:

1. 規劃及執行研發處統籌專案企劃、製作成果報告等

2. 協調及管控各項大型計畫案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五、聘期:第一年雇用期間自起聘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視工作表現簽請續聘

六、待遇:依本校建工校區(原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均以大學畢業起薪新台幣 26,620元,如具碩士以上畢業者,仍需以大學畢業之薪級敘薪,未來本校薪級表整併,亦將整併入大學畢業薪級欄內支薪。

七、工作地點: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及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

八、報名資料繳交:

1. 檢具文件:

(一)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燕巢校區)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goo.gl/WwVXMh)

(二) 最高學歷及經歷影本(以國外學歷應徵時,需提供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三) 其他有利於甄選之資料。

2. 報名期限:108年3月29日前掛號郵寄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研發處張淑萍小姐收(82444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07-3814526#13852),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發處校務基金工作人員」,以郵戳為憑,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3.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檢附足額郵票及信封,俾利郵寄。

4. 面試時需書面填寫同意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及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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